法律含义模糊 职业炒手打“公共资源”擦边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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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2:0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除了“南林大”这样的名校被注册成商标,还有许多公共资源的名字也在“商标榜”上有名,例如,“长三角”、“神五”等等,江苏省维世德律师事物所冯建宁律师就此发表了观点,她认为法律含义的相对模糊性提供了商标炒手们法律规避的可能,商标注册打起了公共资源的擦边球。 2005年浙江宁波一家板鸭生产企业收到了国家商标局的通知书,其申请的“长三角”
冯建宁说:《商标法》第10条列举了9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但法律的含义相对而言仍有其模糊性,为法律规避提供了可能。 虽然其在第10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作为一个地理区域意义上的概念词,“长三角”这三个字并不是特指国内某一个具体的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的地名,因此为商标注册者能够在注册名称上打起“擦边球”,最终成功通过国家商标总局的审核。 法律含义模糊 职业炒手打“公共资源”擦边球 作者:姜晶晶 王君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