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催讨无果 一朝诉讼还钱 一“下岗”物业公司被判返还小区物业费等六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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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5:36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周骏)服务合同期满未能续约,物业公司竟拒绝移交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费、停车费余款,并一走了之(本报两年前曾有报道)。长发白玉公寓业主催讨两年无果,通过法律诉讼,终于在近日拿到了上海物贸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的6.5万元。 2001年4月,上海物贸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进入长发白玉公寓小区担任物业管理工作。由于账目不清,管理混乱,远未达到投标时承诺,故在2003年3月合同期满后
据了解,为了追回这笔属于全体业主的钱款,业主委员会曾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但两年未有结果。业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难道只能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