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称佘祥林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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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18:58 北方新报 | ||||||||
《京华时报》消息4月14日,佘祥林被无罪释放,关于其赔偿问题受到人们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14日上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佘祥林有权提出国家赔偿,至于精神赔偿问题,各级人民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对他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或者是有关其他方面的赔偿提出的要求给予合理或者是公正的判决。(王欣)(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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