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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长侵占村财2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杨端丽)翔安一名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便侵占本小组资金共计人民币242429.5元。近日,该小组长陈某被翔安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陈某,男,1969年8月22日出生于厦门市区。他在2003年5月至2004年7月担任翔安某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先后三次以支付猪舍拆迁补偿、向本村民小组支付拆迁补偿款以及发放征地补偿款为由,向本村村委会出纳借出人民币11万元,除15920元用于支付本小组各项开支
外,其余94080元归个人使用。2004年9月5日,陈某利用本村民小组集体财产存款是以自己名字开户、自己知道密码之机,持本人身份证至中国农业银行马巷分理处,挂失由村委会出纳保管的该存折,并于2004年9月12日采用销户方法将该存折内的存款及孳息共人民币近15万元全部领出归个人使用。

  2005年3月22日,被告人陈某的家属为其向村委会退还赃款人民币8万元。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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