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案终审月供千元不变 无新证据是败诉主要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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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0:4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高峰私生子案”在昨天下午终审宣判。市二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也就是高峰将向王纳文月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小元元18岁为止。 这个判决完全驳回了王纳文上诉的理由。上月28日,赵进荣和王春晖代表王纳文与高峰的律师,在市二中院进行谈话。当时他们提出的上诉理由是,要求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他们认为“高峰应该一次性给付45万元,其中包括房产费,而不是一审法院的月付1000元
但法院同时强调,关于小元元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他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院说,作为父母的王纳文和高峰应达成共识,竭尽所能,满足子女学习生活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