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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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1:11 大连晚报 | ||||||||
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发出通知,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本报讯(石先轩)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发出通知:根据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的要求,在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集中开展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握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党的宗旨观念,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意识,做到勤政干事业,廉洁守法纪。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前反腐倡廉斗争形势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采取举办报告会、组织学习讨论、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运用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带来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党性分析的一个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存在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高度进行剖析,切实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对警示教育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各级纪委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会同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