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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已半年婆家扣住户口簿 丧偶女子难以再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27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王斯)南宁市西乡塘区某村的周女士最近比较烦,丈夫去世已半年,她想再嫁,可丈夫家人却扣住户口簿不放,她努力了一个月,再婚登记手续却没有办成。

  周女士告诉记者,2000年,她从江南区沙井某村嫁到西乡塘区的丈夫家,户口也跟着迁入。2004年6月,丈夫因车祸意外去世,为避免睹物思人难过,周女士随后回到了娘家生活
。经人介绍,周女士认识了江南区的一位男士,并准备结婚,但今年3月,她想去丈夫家办理转户手续时,家婆却扣住户口簿不放。丈夫的家人认为,周女士要再婚,就应把因建河堤路她和丈夫共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去年村里分给丈夫的分红拿一部分出来。而周女士认为,这些钱是丈夫留给她的,是她应得的。

  为办结婚登记,周女士曾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给周女士出具了一份手写的户口证明。周女士和男友拿着这份证明,到城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却不予认可,并要求周女士一定要出示户口簿原件。

  昨日,记者采访了周女士婆家所在的村委会曾主任。曾主任告诉记者,村委会曾为了此事将周女士和其婆家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但因双方都不让步,调解最终失败。

  周女士家婆的做法是否合法?南宁市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敬彬儒认为,如果老人认为媳妇拿钱多了,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退还,但扣住户口簿的做法欠妥当。

  针对周女士的难题,记者采访了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马局长。马局长告诉记者,像周女士这种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果事实确实像周女士所说的那样,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派出所复印一份周女士的户籍卡,并签署意见,再盖上派出所的公章。拿着这份证明,周女士就可以如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

  作者:王斯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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