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项目要开工 先接受纪检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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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7: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周沐辉 实习记者 陈静涛 通讯员 刘兴让)市政建设投资大、项目多,如何在建设中预防和惩治腐败成为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之一。昨日,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办法》出台,标志着我省在预防市政建设腐败问题上进入了新的阶段。 近年来,西安的市政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多;仅今年西安的市政建设投资金额高达49.5亿元,建设项目82个,涉及道路工程、排水供水、供热、市容市貌综合整
新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凡今后市政委系统内进行的项目,都必须接受纪律检查部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涉、阻挠或回避监督。《办法》要求,纪检部门不仅要在招投标阶段进行监督,还要在工程重大变革、投资追加、决算审计等方面进行监督。《办法》规定,监督人在接到投标人的举报、申诉后要积极受理,凡查处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立即按照党纪和政纪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西安市市政管理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029-87454640。 据悉,西安出台的《办法》是我省首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