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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隆”两字引发商标专用权之争三亚“大隆水利”状告“大隆水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8:3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岳嵬通讯员吴春萍黄学文)“大隆”两字,近日成为三亚两家公司争议的焦点。三亚大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大隆水利),以自己的注册服务商标“大隆水利”受到侵犯为由,将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隆水库)告上法院。

  据悉,原告大隆水利于1999年以“大隆水利”为服务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该公司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给予该公司核定注册。大隆水利称,大隆水库多次以“大隆
”、“大隆水利”相同和相近似的文字标识,从事一系列配、给水和配、给电等工程项目的筹资和经营活动。其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要求法院判令大隆水库停止侵犯、消除影响等。

  目前,这起商标专用权纠纷已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作者:岳嵬 吴春萍 黄学文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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