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不足1200元 村民可领低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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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09:51 生活报 | ||||||||
本报讯日前,南岗区正式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年人均收入1200元。据悉,这一标准在全省农村低保中是最高的。 据介绍,该区农村低保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方式。五保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其他符合农村低保范围的对象均按照其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部分差额享受低保待遇。(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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