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活活拖死保安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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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0:19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江研 【金陵晚报报道】一司机因超载惧怕被处罚,不仅对执行人员发出的停车示意毫不理睬,当执行人员上前阻止时,为摆脱对方,他不顾危险,强行加速行驶,活活将人拖死。 王大宇(化名),是江宁区汤山镇派出所的一名保安队员。2004年10月15日凌晨1点多
谁知,王记明根本不理,仍然继续向前行驶。 见状,王大宇冲上前抓住了货车左侧倒车镜,跟随车辆跑动并继续要求王记明停车。在此情况下,王记明不但没有停车,相反,他竟加速行驶,毫不顾及车门外已失去重心的王大宇。 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吓坏了徐林平,当他看见王大宇因步子跟不上,脚开始悬空,并听到王大宇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时,他迅速驾驶警车追上,硬是将王记明逼停了下来,并报了警。此时的王大宇已经成了一个血人。 王大宇因货车碾压致盆腔脏器损伤引起大失血而死亡。悲剧发生后,王记明当日即被刑事拘留。王大宇的家人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记明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6万余元。 日前,江宁法院已审结此案。庭审中,王记明交待,当时他因车辆超载惧怕被处罚,所以没有理睬停车示意,继续开车。当王大宇抓住左侧倒车镜跟车跑动叫他停车时,他内心非常害怕,也顾不上别的,猛踩脚下油门,企图用加速的方式甩脱车门外的王大宇。 法院审理认为,王记明在明知其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据此,判处王记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赔偿被害人死亡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02264.19元。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