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病假竟被要求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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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0:19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生 施娇娇 金陵晚报记者 苏丽萍【金陵晚报报道】 怀孕两个月,被诊断出“先兆性流产”。医生要求她在家休息。她去公司请假,公司以请假时间不能超过20天为由,要求她辞职。25岁的赵琴十分难过:“流产的危险时刻威胁着我,现在单位又要我辞职……唉!” 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家住南京六合区八百桥镇的赵琴,2002年从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南京化工学校)化工工艺专业毕业后,来到金田企业南京有限公司品管部检验一科工作。在这3年时间里,赵琴曾先后两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赵琴说,她只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诊断出先兆性流产 在查出怀孕后的第10天,赵琴突然发现自己下身出血。她被吓坏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和老公一起来到了医院。结果,医生诊断为先兆性流产,并建议她卧床休息一段时间。她每天只能在家卧床休息。 孕妇请假单位要求辞职 赵琴感到很为难。工作时,她经常与苯这种化工原料打交道,而且在工作室一待就是8个小时。她想,本来就已是先兆性流产,再加上工作中与化工原料打交道,可能会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利。于是她就遵照医嘱,向单位请假。品管部王文平经理说,请这么长的假不可以,并要她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停职手续。但是人事科的陈秋强经理说,不能办理停职。他们单位不是国有企业,如果非要请假,最多不能超过20天。如果身体实在不允许,可以现在辞职。赵琴想,如果先辞职,产后还能再去上班吗?无奈之下,她先请了17天假。 金田:先辞职,产后再上岗 金田企业南京有限公司人事科的陈秋强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连续性生产企业,赵琴作为公司的一员,总不能说今天请了假,明天就不来上班吧?!公司也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品管部的王文平经理告诉记者,赵琴来找过他两次,说她怀孕了,妊娠反应严重,需要长时间休息,但没说被诊断出先兆性流产一事。他说,根据公司规定,如果员工想要请假,最多只能请20天。而赵琴身体状况不允许,就可先打个报告辞职。等生产完了以后,照样可以来上班,待遇和老员工一样,免试用期。《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