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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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0: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通讯员高志海)昨天,前国脚高峰被诉索要抚养费案终审宣判。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王纳文代儿子提出的请求过高,驳回其上诉,依法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高峰从2004年9月起每月1日前给付儿子王圣元抚养费1000元,直到儿子年满18岁。 去年9月,王圣元的母亲也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王纳文,代子将高峰起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69万余元。
原审法院判决后,王圣元一方不服,上诉至二中院,要求改判高峰支付21万余元住房费(即王纳文购房款的一半)、生活费、学费等共计44万余元。 二中院同时指出,为了生活及教育需要,王圣元在必要时,仍可向高峰提出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