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数涉及酒类调料“入口”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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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0: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枢)破大案、端窝点、挖“黑手”、打团伙,昨天,市公安局经侦处通报了警方自去年11月开始的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山鹰”行动战果:截至今年3月,已破案10起,其中一半案件涉及酒类、调味品等直接“入口”的食品。 今年1月12日,石景山分局经侦队与区工商局联合执法,捣毁一个位于石景山区刘娘府桥西侧某大院内的制造名牌假酒及商标窝点,查抄“茅台”、“水井坊”等各类假酒991箱594
今年3月,房山分局经侦队又陆续在辖区内破获利用公交车贩运“金狮酱油”、“龙门米醋”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案,以及制售假冒“莲花味精”案。民警当场起获用于制造假莲花牌味精的原料21吨,成品452箱,以及假“莲花味精”商标及包装21万套。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北京卖假冒味精已非法获利11.2万元。 经侦部门民警介绍,在不法分子手里,劣质产品贴上新的标签,就改头换面,成了大家信赖的名牌产品,通过一些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流入市场。这些假冒产品不仅给真货的销售带来影响,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更是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针对此种情况,市公安局经侦处表示,“山鹰”行动将把打击假冒食品、药品及农资商品案件列为重点。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