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赖账谎称赌债 借款人举证不力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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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1: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向人借款12000元不还,经村委会调解和法院一审判决后不服,仍以这些钱是非法赌债为由上诉。日前,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借款人要归还欠款的原判。 2003年间,大埔县百侯镇村民杨某铭向同村的杨某珍借了12000元。当年11月底,杨某珍向杨某铭催收欠款,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杨某铭向百侯镇派出所报警,反映其所欠的款项
2004年11月,杨某珍向大埔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杨某铭归还欠款。但杨某铭以欠款是“六合彩”赌博债务为由,不同意还款。大埔法院经调查,没有发现证明杨某铭主张的证据。法院认为,举证不能的责任应由杨某铭承担。他未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还款,属于违约。法院依法判决杨某铭归还杨某珍欠款1万元。曾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