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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行人“不会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2:01 今晚报

  4月19日早晨8时,交管部门在南京路南门外大街交口调查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统计表明,一小时竟有556名行人在人行横道遇红灯照走不误,在停止线内等候绿灯通过的行人不足10%;有52%通过路口的行人不从人行横道线通过。

  行人违法有三种心态

  交管部门随机向百名行人进行的调查显示,47%的交通违法行人抱有“汽车不敢轧我”的侥幸心态,他们对司机非常“信任”;38%的交通违法行人不知道横过道路还要看行人交通信号灯;15%的交通违法行人则只图抄近路。

  行人违法防不胜防

  据统计,今年1至3月份,本市涉及行人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起数有增无减。海河出租车公司李师傅颇有感触:“路宽了,车速快了,可每到路口总会提心吊胆,行人不看信号灯横穿道路,觉得汽车怕他们。万一车辆制动失灵肇事,痛苦的还不是行人?”公交车司机吕师傅说:“行人守法意识淡薄,认为发生事故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可他们是否想过,怎么能用血肉之躯和汽车较劲呢?”

  行人违法并非无责

  市交管局有关部门对此解释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有些市民认为行人横穿道路被撞无责任是不正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见,不管你选择哪种交通出行方式,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果因行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行人照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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