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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三陪女 四歹徒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3: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王锐) 昨天,一个专门抢劫三陪女的团伙成员被判刑。

  这几个成员分别叫唐新民、胡勇建、朱典平、罗尚远。他们一般都有分工,一人以嫖宿为由将三陪女约来,之后几个人联手抢劫,有的持刀威胁,有的用胶带纸、布条捆绑三陪女,有的负责搜身抢钱。抢来的钱4个人先分,剩余的就全部花光。罗尚远、唐新民在抢劫过
程中,还强行与三陪女发生性关系。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间,唐新民、胡勇建、罗尚远和朱典平(其中一起朱典平未参与)作案3起,抢得财物价值25896元。

  昨日,市中级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分别判处唐新民、罗尚远有期徒刑18年和16年,以抢劫罪处胡勇建和朱典平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同时4人还分别被处剥夺政治权利和3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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