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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自卫建议保护女性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4:53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昨日下午,由鞍山市妇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市维权联席会议正式启动妇女儿童维权发言席。市妇联主席王曲娜作为维权发言席的第一位发言人,首次公开剖析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妇联系统接待的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并对全市妇女提出10条自卫建议。

  女性哭诉 丈夫频施家庭暴力

  据介绍,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妇联系统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84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来信、来访132件,占来访总数的71.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1%。对此,市妇联首次进行了公开剖析,并把其分成了六类。具体为:婚姻问题26件,主要集中体现在财产分割、住房判决、子女抚养纠纷等方面问题的咨询;家庭暴力问题30件,肉体损伤、性攻击、精神折磨是家庭暴力的主要方式,大多数是夫妻暴力,绝大多数是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纠纷8件,其中财产纠纷和子女教育纠纷问题比较严重;配偶有外遇问题42件;重婚、包二奶、非法同居7件;致伤致残案件19件。当事妇女多为30岁至50岁之间,她们多数诉称自己遭遇不幸:其丈夫长期对家庭不负责任,而且还在第三者的唆使下,经常在家寻衅闹事,打妻子、打孩子、闹离婚,并采用种种手段把持着共同财产,欲置妻子于人财两空、精神崩溃的绝境。

  专家分析 妇女还有很多难题

  针对这些婚姻家庭问题的表象,市妇联进行了客观分析:配偶有外遇,与第三者同居等是导致家庭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婚外恋取证难度很大,因此离婚时妇女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双方均放弃抚养的情形有上升趋势,离婚了谁都不愿为子女“埋单”;在财产分割上,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财产部分执行很难,很多妇女离婚后的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在住房问题上,由于很多人住的都是婚前老人的房子,离婚后,很多妇女没有住处,而《婚姻法》中的“经济帮助”条款,是以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帮助,因此很多妇女无法通过“经济帮助”条款获得帮助。

  妇联建议 掌握十条自卫措施

  昨日,市妇联还呼吁广大妇女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对全市妇女提出十条自卫建议:1、当自己或家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请先保护自己家中的老弱幼小;2、想办法使施暴者的情绪稳定下来,远离厨房等危险地带,以避免暴力升级;3、在紧急情况下,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重要部位,必要的时候大声呼叫;4、若找不到支援,请先找一个较为安全的地方躲避起来;5、设法拨打110报警或请他人报警;6、重视婚后第一次家庭暴力,绝不示弱,让施暴者知道你不能忍受暴力;7、说出你的遭遇,让周围的人知道你已经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为自己的遭遇留下证人;8、若受伤,必须去正规医院进行伤情鉴定、拍照,以保留证据;9、将重要物品,如存折、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10、注意收集妇联组织、当地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的电话号码,紧急情况下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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