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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索要货款起纠纷,业务员火烧客户办公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7: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被拒绝就采取极端手段

  本报讯找客户索要货款不成,业务员竟将汽油浇在别人办公桌上烧毁财物。这种极端的做法必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处包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包某在广州市某医疗器械公司任业务员期间,与新会区某医院发生业务来往。因该院医生姚某认为他提交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而把余下的200元货款扣下,包某多次追讨未果
。2004年9月13日上午9时许,包某携带汽油来到该医院,向姚某追讨欠款,被姚某拒绝。年轻气盛的包某就怒火中烧,将准备好的汽油倒在姚某的办公桌上点燃,致使办公桌、办公室分隔板等物被烧毁,幸医院工作人员及时将火扑灭,被告人包某在作案后逃离现场时被医院工作人员及群众截获。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某以放火的方法破坏公共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包某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钟哲平 阮锦平)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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