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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施暴可免精神赔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7: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妻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法院不支持。法援律师认为,精神赔偿属民事责任不应免除

  【案例现场】

  出面劝架被老公打成轻伤

  杨某是汕头市一名家庭妇女,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

  2003年2月28日,丈夫陈某与公公吵架,杨某出面劝说,结果再次遭到丈夫陈某毒打,陈某手持剪刀猛刺杨某头部,致使其头顶三处皮挫裂伤长达5厘米、4厘米、2厘米,右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左尺骨骨折。杨某的儿子也因劝架被打,右前臂挫伤伴右桡骨、尺骨骨折。

  经法医鉴定,两人都属轻伤。原升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6月11日,陈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5月30日,杨某以丈夫陈某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请求抚养两个孩子,陈某每月负担抚养费800元,并依法分割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赔偿医疗费7000多元及精神伤害赔偿4万元等。

  【法院判决】

  施暴者不用精神损害赔偿

  代理该案的法援律师建议,合议庭判准其离婚,并依法进行精神伤害赔偿。庭审时,陈某同意赔偿7000多元医疗费,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已受刑罚,不应再赔偿精神损害。
老公施暴可免精神赔偿?(图)
漫画:邝飚

  最后的判决也让杨某伤心欲绝:法院不支持她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其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批复》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援声音】

  限制精神赔偿导致法律冲突

  对此判决,负责该案的汕头市法律援助处律师许翠虹提出异议,认为法院以当事人已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就不能予以精神赔偿的观点站不住脚。精神赔偿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不能因为其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免除精神赔偿的民事责任。

  《婚姻法》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援律师认为,目前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刑民不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刑事案件造成的,也包括民事案件。但《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只能对其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法释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的批复也作了相关规定。

  许律师认为,上述规定限制了精神损害赔偿,也导致不可调和的法律冲突:即刑事法律限制精神损害赔偿和民事法律准许精神损害赔偿的规范冲突,违背程序法服务于实体法的法理原则。而我国《立法法》对不同法律部门的一般规范冲突和特别规范冲突未作处理规定。

  诉讼程序不同不应适用《批复》

  许律师表示,杨某在陈某的刑事案件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希望通过离婚诉讼向他提起物质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杨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遭受家庭暴力的,是基于离婚诉讼纠纷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杨某已被打成轻伤,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刑法保护的客体而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也侵害他人的民事合法权益而应承担民事责任。

  杨某与陈某的离婚案符合《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杨某所提的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离婚诉讼纠纷,并非“刑事案件被告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情况。《批复》不适应本案,不能以该批复为由,驳回杨某该项请求。《批复》解决的是程序上的问题,而《婚姻法》解决的是实体上的问题。

  《婚姻法》上位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既然《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一方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提出精神赔偿,那么不能因为已受刑罚而可以免除其他责任。陈某虽然已受刑事处罚,但他在其婚姻纠纷案件中仍应对妻子精神予以赔偿。

  【名词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人因侵害行为损害他人的正常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给受害人带来打击、造成悲伤或痛苦,受害人可依法获得赔偿权的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本报记者 孙朝方 通讯员 沈馥媛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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