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私愤引爆炸药包 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2:1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昨天上午,经黄骅市检察院批准,“4·02”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袁某被警方逮捕。为报复本单位领导,黄骅市防疫站职工袁某把引燃的炸药包投进站长赵某院子中,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4月20日上午,在黄骅市烟草公司家属院内,提到2日的那次爆炸时,居民们仍心有余悸。当天晚上,烟草公司家属院以及附近的很多居民都被突然爆发的巨响惊醒。大家走出
据黄骅市公安局刑警一中队中队长刘贤武介绍,接到报警,民警很快赶到,封锁了现场。爆炸是在院子里的台阶下发生的,离屋子有1米多。当时,赵家一楼的玻璃已全部被震碎,二楼的玻璃也有一些被震碎,屋子里有很多飞溅的玻璃碎片。东西两侧居民家中的玻璃,也有不少被震破。在现场,民警发现了一封恐吓信,上面写着:“你让我们大哥损失十几万,我们大哥想办你,但是我很同情你,给你提个醒。准备5万元钱!” 此次爆炸发生在居民区,引起黄骅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警方很快成立了专案组,并从沧州市公安局请来刑事科技专家协助。 经过详细调查及鉴定笔迹,黄骅市防疫站职工袁某被确定为嫌疑对象。 4月8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袁某交代了作案经过:为了发泄对领导的不满,吓唬一下站长赵某,他从市场上买了震天雷,把其中8个雷弹的炸药包在一起。在确定赵某2日晚上出去过生日,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袁某把恐吓信和点燃的炸药包扔进赵某院中,随即骑车快速逃离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