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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状告儿媳索要赡养费 女法官真情感动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7:3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震平 薛昆 实习生魏梅畅雪娟)儿子过早离世,81岁的欧阳老人因无人赡养,将自己的儿媳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昨日,西安市碑林法院在老人所在社区开庭审理此案,在给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由于儿媳妇不愿多给老人每月50元赡养费而陷入僵局,主审法官郭玉萍看到老人的窘迫处境非常同情,当场表示自己愿意每月给老人50元钱赡养费,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感动。

  在西安市乐居厂租住的81岁老人欧阳,因老伴早已去世,自己也没有工作,两个儿子一个长期患病卧床,另一个小儿子也早早去世,老人至今无人赡养,生活非常窘迫。3月28日,欧阳老人认为自己曾经的房子拆迁后给了小儿子,并且小儿子一直赡养她。但小儿子去世后,儿媳妇便不尽赡养义务,她一纸诉状将儿媳妇告上法庭,要求其进行赡养。

  昨日下午,碑林法院民事审判庭在长乐社区开庭审理了此案,社区群众及社区书记参加了旁听,郭玉萍法官主审该案件。经过庭审后,原被告双方愿意达成调解,欧阳老人要求儿媳妇每月给200元的基本生活费,但被告却认为自己原本生活也不宽裕,她难以接受,只愿意出150元,一时间,调解陷入了僵局。这时,看到已经81岁的老人为自己的生存而老泪纵横,心中不忍的郭玉萍法官当场表示自己愿意每月从工资里拿出50元钱给老人作为赡养费。听到此,颇受感动的被告才表示愿意答应老人的要求,每月保证给200元作为赡养费,案件调解结束。

  郭玉萍法官对记者说,在许多老人赡养纠纷的案件中,法官看到老人无人赡养心中都非常难受,但法庭上却无法表露。在法庭外,她愿意用自己的一点能力,去帮助这些老人,尽晚辈的一点责任,也希望社会能将孝敬和赡养老人的光荣传统继承下去。同时,热心的郭玉萍法官还对长乐社区的主任表示,如果社区中有老人需要爱心帮助,只要告诉她,她一定会尽力而为。

  透过可悲的50元

  张念贻

  50元,儿媳不愿出;50元,法官动了情;面对着有关50元的讨价还价,善良的人们先是心寒,后是感动。

  50元能干啥?依据当下城市的消费水平而言,绝大多数人会说,多50元富不到哪里去,少50元穷不到哪里去。然而就是这样的50元,竟然成为了儿媳与婆婆对簿公堂、讨价还价的焦点话题。人常说“怀抱子孙想娘心”,儿媳想必也是为人母的人了,内心却无半点体恤老人之心。这样的人,可能也有她的难言之隐,但也不免让人心寒。

  很小的时候,父母会给我们讲“墙头记”、讲“老来难”、父母之于孩子,孩子之于父母,亲情远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如果你一意孤行,非要把自己处在道德与法律的审判席上,你要想想自己明天的命运是否也和今天老人的处境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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