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院宣判一起重大贩毒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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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7:47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陈卫平杨英涛)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一起重大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房兰英、段明友、谭新胜、彭军、宋海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房兰英(女,吉林省磐石市人)等6名毒贩在贩毒犯罪过程中形成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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