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收费有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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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金陵晚报报道】 近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就省文化厅《关于南京图书馆收费问题的请示》进行答复,并规定从今天起,南京图书馆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为:1.图书借阅证:办证工本费10元/证,注册费15元/年。押金:集体证押金为1000元/证,个人B证押金为400元/证,个人C证和个人D证押金均为200元/证,个人E证押金为100元/证。
2.阅览证:普通阅览证注册费10元/年,参考阅览证20元/年,临时阅览证1元/天。不另收办证费。 3.逾期还书:0.1元/册·天。 4.图书遗失、污损:图书遗失,应购相同图书赔付,并收取分编加工材料费不超过5元/本,无法购买相同图书的,按照图书价格的3-5倍收取赔偿费。图书污损,视污损程度酌情赔付。 另外,南京图书馆开展预约借书、网上借书、复印、开放电子阅览室、自修室等经营性服务时,将按照实际成本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且实行明码标价。(刘泱)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