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局人”被判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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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徐寒军)村长之子大喜之日,与村长素有矛盾的村民李某却叫来灵车、急救车给婚礼“搅局”。昨天,通州区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原告一家人精神抚慰金3万元。今年1月27日,村长王某之子结婚。当天早晨,和王家素有矛盾的李某给通州区殡仪馆打电话,说“新郎死了”。殡仪馆立即派灵车前往。 当晚,李某又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称新郎被鞭炮炸瞎了眼睛。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拘留
通州区法院认为,原告一方的索赔理由充分,但要求数额过高,法院当庭判决李某给付精神抚慰金3万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待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