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大树砸人案追踪:能否建立公共赔偿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0:58 燕赵晚报

  大树砸人案追踪能否建立公共赔偿基金

  本报讯4月19日,大树砸人案一审宣判,可很多人并没有因此轻松下来,他们在追问:如果那棵树是无主树或者被告没有赔偿能力,那么受害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针对人们的这一担心,有关专家探讨性地提出建议:能否通过设立“公共安全赔偿险
”或由政府筹划建立公共赔偿基金解决。

  谁的责任谁“买单”是当然的道理,但现实中问题往往很复杂。就拿大树砸人来说,许多公共事业单位面临着同样的困扰:一旦自己管辖范围出事了、对群众造成损失了,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可这笔钱由谁来出?公共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上是政府拨付的“人头费”,通常没有相应的开支负担这笔费用,所以这笔钱还是要由政府出。但政府有没有这项开支呢?

  如果建立了公共安全赔偿险,解决这一难题就容易多了。河北省省直律师协会副会长田增辉律师说,如果我国真有这么一个险种,那么加入了该险种的公共事业单位即使有过失,也会由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样就降低了公共事业单位运行的风险和负担,也缓和了当事双方的矛盾。不过,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贞国说:“有没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承保这个险种?公共事业单位有没有能力投保?这两点都很关键。”

  但百姓更为关注的是,如果大树无主或责任者没有赔偿能力,受害者如何得到补偿呢?因此专家建议由政府筹划设立公共赔偿基金。有了这样一种公共赔偿机制,即使公共事业单位无过失,此基金也可以保证受害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当然,这样一种基金的设立、管理、发放以及资金的来源,都需要作深入探讨。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