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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非典,医生临阵脱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3:20 海峡网-厦门晚报

  前埔医院被判医疗过失,赔偿死者父母18万余元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纪元)“非典”期间,小南因高烧、干咳被送到前埔医院发热门诊,但接诊的医生居然失踪了,法院认为“不排除误以为非典而有意回避”。小南最终因急性心肌炎而死亡。提出“非典不治”诉讼,有报道可查的,这是全国第一例。昨日,市中级法院判定前埔医院因“医疗过失”,得为小南之死承担50%的责任,赔偿小南父母经济损失13.68万余元及5万元的精神损失。

  死亡 父母提出322万赔偿

  第一个医生消失

  第二个医生乱用药

  2003年5月3日傍晚,17岁的男孩小南发烧39.4℃,且干咳、无痰,与“非典”的症状有些相似。第二天上午10时20分,父亲庄先生带着儿子来到前埔医院的发热门诊部看病,第一个给小南看病的医师江某在病历上作了一些记载,并开具了血常规和胸部透视检查单。20分钟后,当父亲带小南检查完返回发热门诊部时,医师江某居然不见了,而门诊部里连一个医生都找不到。之后,庄先生带着小南找到急诊室,一名王姓医生判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开了处方,但药房因没有双黄连,擅自改用了清开灵注射液。实际上,清开灵注射液的使用是有许多禁忌的,但前埔医院却没有遵守这些规定,甚至违反特别禁忌条款,将清开灵注射液与其他抗生素同时使用。下午2时左右,小南输液完毕后回了家。据小南的父母说,此后直至2003年5月5日零时许的10个小时间,小南不仅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先后4次呕吐,且脸上出现红点。凌晨2时许,父母将小南紧急送往第一医院。

  医学会说不是医疗事故

  据第一医院检查,此时小南的体温已经达到40.3℃,头痛、胸闷、极度疲乏无力。医生初步判断为重症心肌炎、心包炎、严重心律失常和上呼吸道感染。让父母今生今世永远也忘记不了的时刻:6日下午3时15分,小南突发室颤、室速,至下午4时57分心脏停止跳动。2004年2月20日,厦门市医学会做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第一医院、前埔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违法诊疗操作常规,医护人员的医疗行为与病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对这个鉴定报告,小南父母根本无法接受。

  父母请医生代为诉讼

  小南父母至今还无法从痛楚中解脱出来,难以投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2004年5月8日,小南的父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将前埔医院和第一医院一块告上了法庭,为此,他们还请来广东的医生代为诉讼。父母提出了总计达322万元的“天价索赔”,其中除医疗费、交通费之类,他们还提出了20万元的误工费、6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以及238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判决 父母医院各打五十板

  前埔医院犯了许多错

  当天上午10点40分,前埔医院首诊医师江某突然失踪。小南的父母指责他是因为害怕患者可能患上“非典”,而临阵逃脱。对此,前埔医院的解释是,江医生已经到了下班时间。而法院的观点是,“不排除误以为非典而有意回避,致使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奇怪的是,这名擅离职守的医师江某经查,虽具有医师资格,但没有执业资格。此外,江某显然也违反了前埔医院自行制定的《首诊负责制度》的规定。该规定称,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而前埔医院第二个接诊的医师王某,初步诊断小南患“上呼吸道感染、咽炎”,并给予输液。但是输液之后,病情如何?是否存在其他病症的可能性,是否应当留院继续观察或应当转院治疗?此后的病历记载居然都没有体现。法院据此认定,前埔医院存在问诊之过失、检查之过失和观察之过失。还有,引起患者身体发热的原因有多种,究竟什么原因引发本案患者高达近40℃的高烧,前埔医院并没有查清。在急诊室王姓医生开具处分后,药房竟然擅自更改用药,将双黄连改为清开灵注射液,并且不顾禁忌说明而用药。法院认为,应推定前埔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小南病情的加重存在因果关系。

  第一医院没有“不作为”

  小南的父母状告第一医院的主要理由是,虽然及时诊断出小南的病情,但是医院没有给患者进行抗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而且没有启用临时心脏起搏器,存在“治疗不作为”。而第一医院对此不予认同,他们答辩称:急性重症病毒性心肌炎是非常严重的心脏病,而使用纠心律不齐药物须格外慎重,贸然使用有可能起到不好的效果。同样的道理,根据患者当时病情,尚未达到安装心脏起搏器的指征。事实上,第一医院已经针对患者的病情,做出几种治疗方案的准备,也作了及时的对症治疗,是尽职尽责任的。法院采纳了第一医院的主张,判定第一医院不承担责任。

  父母糊涂承担一半责任

  法官认为,在小南起初感觉不舒服时,作为父母,原告并没有将患者及时送医;同时,在患者从前埔医院带回家后的10个小时间,患者病情并没有好转,甚至多次呕吐,而父母至此才将患者送往第一医院。显然,由于父母的疏忽,加剧了小南病情的恶化。因此,对于小南的最终死亡,父母也有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定他们承担一半的责任。(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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