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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被两名歹徒强奸 将遭遇写进作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3: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生活新报》报道 4月18日,一名身材瘦削的年轻男子来到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活水乡中学就他的侄女晓丽(化名)遭到强奸一事作出赔偿。

  晓丽是陆良县活水乡中学(初中)女生。2001年4月的一天,晓丽从学校回家,情绪十分低落。3个月后,母亲杨芳偶然看到女儿写的一篇记述4月18日遭遇的作文,这才明白女儿和另一名女孩被两名歹徒从宿舍强行拖出施暴。在这篇作文末尾,老师用红笔批注“把它当
作一次恶梦,永远忘记吧!”

  在与学校进行交涉时,晓丽的舅舅杨忠吃惊地发现,就在4月18日之前的4月4日,该中学已经发生过一起相同的强奸案。当地公安机关专门派人住在学校宿舍中保护女生。然而半月后,手法完全相同的犯罪还是发生了。

  晓丽被强奸后,案犯李石生、李石平落网。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李石生死刑,李石平无期徒刑。去年初,罪大恶极的李石生已经被执行枪决。然而,受害女学生家长根本就不知道案件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因此竟没有一家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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