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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宁要求制止乱收物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4:46 金羊网-新快报

  拿出“本本”给街道主任上社区管理培训课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王宏山 赖国辉 实习生 王白石)“物业管理不等于是一个房地产公司建好房子围起来,就可以收那么个两三块一平方的管理费。三块钱一平方的物管费,房子送你也住不起。应该想办法怎么通过街道居委会包括政府部门一起制止这个事情。”昨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亲自向全市各街道的主任及书记
上了一堂生动的“社区管理培训课”。

  物管费不能用来创收张广宁特别强调物业管理费不是让一些盈利机构创收的。他表示,物业管理应由政府协调和主导,要把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结合起来,把市民所交的物管费真正用在市民身上,而不应该用来赚钱。主管部门及各区要探索怎样将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创出经验来。“城市管理的好坏,最终体现在街道和社区。”张广宁强调,城市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就是为了群众。“街道的工作是搞好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的施行者也是管理者,不是违章者也不是无所事事者”。

  街道管理者很重要“不要以为广州市市长有很大的权力,作为街道管理者,你的官不大,但是你很重要。”说到此处,张广宁还特别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场读了其中的条文:“比如告知权,第111条中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他表示,“这个就是法律赋予你们的权力,你在这个位置就是这个权力,这个责任。如果你不吭声,无所事事,那就是你的事,如果你反映了问题,上面哪个部门不去做,是他们的责任。”

  确保街道经费避免“乱摆卖”张广宁还提到,在城市管理上,各级“一把手”要动脑筋,不要把事情交给分管副主任副局长,或交给处长。下一步要大力整治中心城区的街道,要抓好街道管理。他还强调区财政要确保街道的经费,以免出现街道被迫搞“乱摆卖”来创收的问题。

  不少小区物管费超指导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物业管理覆盖的小区大厦约3000栋,物业管理全行业的年经营收入约20亿元。按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2004—2005年度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有电梯的物业每月一级服务收费1.7元/平方米,二级1.25元/平方米,三级0.91元/平方米,上下浮动幅度15%。目前,不少小区管理费都高于上述标准。相当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费达到了3元/平方米左右。(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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