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回10元钱夜寻行骗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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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6:5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我不在乎这10元钱,关键是不能欺骗我的感情!”昨晚,为了寻找骗自己10元钱的两名少女,张先生开着价值20万元左右的花冠轿车在广安门大街上转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了她们。 昨晚10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正看见一名男子和两名少女在广安门中医院门口撕扯。我已经报警了!”该男子一边厉喝,一边扯住其中一名少女的双肩背书包。“我们没钱,要不咱们找别的地方说!”两名少女哀求道。“我已打了110,你们跑不掉的。”看到该男子态度强硬,两名少女害怕了,被扯住书包带的女孩金蝉脱壳摘下书包,与同伴一起飞快地逃进附近的胡同里。 该男子说,自己姓张,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助理,他抓住的两名女子刚刚骗了他10元钱!昨晚9时许,张先生刚把车停在广安门大街上,迎面走来了三四名少女,她们表示自己是安徽人,被人偷了钱包,希望他帮忙。善良的张先生轻信了她们的话,并表示可以为她们介绍工作,没想到对方不要工作只要钱,拿了10元钱转身就跑。 此时,张先生才感觉到事有蹊跷,于是开车沿着广安门大街行驶,希望找到两名少女,却不想又发现至少七八名少女在街边说着同样的话要钱。张先生由此断定,她们都是骗子。最后,张先生终于在广安门中医院门口寻找到了那两名少女。 当110赶到现场时,两名少女已经逃得无影无踪,警察表示这是一种“变相行乞”。 专家说法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系教授沈文辉认为,“变相行乞”如果骗取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就有构成诈骗罪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但“变相行乞”每次行骗的数额较小,取证困难,因此这种现象屡禁不止。 线索提供人:余先生 三等奖100元 作者: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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