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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将净增工会会员7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7: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对工会组建已有明确规定,如果逾期没有建立工会的相关单位,还要缴纳工会筹备金。

  《办法》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
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和配偶,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记者了解到,依法组织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是今年建会的重点,此外主管部门还将不断创新形式,实现对各类小企业、零散职工的广覆盖,确保年内改制企业工会组建率达100%%,同时净增工会会员7万人。市总工会还将用两年时间对全市工会干部进行轮训,并将重点培训工资集体协商首席代表。(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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