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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重大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0:24 法制日报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重大进展

  初步建立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崔清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说,中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白皮书说,中
国在已初步形成国家版权局、省级版权局和地市版权局的三级著作权行政管理体系,在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版权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由版权集体管理机构、版权代理机构、版权保护协会以及各相关行业协会和权利人组织等组成的版权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建立起一整套音像制品管理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崔清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音像制品管理制度。

  白皮书说,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绝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近年来,中国逐步建立起一整套音像制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制度、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制度、出版权专有制度、复制委托书制度、光盘来源识别码(SID码)制度、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制度、奖励举报人制度、音像制品加贴统一防伪标识制度、音像制品仓库登记备案制度、非法音像制品监督举报公示制度,等等。

  1994年8月,中国颁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12月予以修订。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刑法》以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分别或共同发布了《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和《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规章,使音像制品的经营和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中央、省、地、县四级音像市场管理网络,绝大多数地区还建立了包括音像市场在内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认真履行音像市场监管职责。

  最高法院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

  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孟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为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尺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依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司法解释。

  白皮书说,司法解释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原则,对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产生了重要作用。

  白皮书说,中国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官的职业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和有计划的培训,造就了一支精通法律、熟悉外语、有丰富审判经验和科技专长的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并逐步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员和组织保障。

  中国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等的友好合作,先后举办了多期知识产权研讨会和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高,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说,中国政府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

  保护知识产权反对将其滥用

  本报记者 李立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白皮书今天发表。在今天由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就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最新状况做了总体介绍。他说,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喜人的进展。

  针对有记者提问一些国外企业认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还不够、而国内又有很多企业认为政府保护已过度的问题,张勤说,这种争议还会长期存在。对待知识产权,中国政府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即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但也要反对滥用知识产权,有关反垄断、反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也在进行之中。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侯丽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也分别在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

  重点逐渐由立法转向了执法

  白皮书写到,“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逐渐由立法转向执法。”

  张勤介绍说,2004年,我国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家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联系,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合力;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在全国各地展开,并将延期至今年年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集中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盗版侵权等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比较严重的省份,重点针对盗版、侵犯商标、专利等开展了各项专利检查活动。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出拳有力

  自去年开展的在制假售假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活动,其成效是相当积极的:

  专利保护方面,各地知识产权局检查商业场所1万多个,商品200多万件,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1268件,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765件;

  商标保护方面,各地工商部门2004年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其中涉外商标案件5401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96件,犯罪嫌疑人82人;

  版权保护方面,全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去年共受理案件9691件,结案9497件,结案率为98%。其中处罚7986起,移送司法机关101起。

  来自海关的统计,1996年至2004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案件4361起,案值6.3亿元人民币。

  到底是保护不力还是保护过度

  此次发布会上,有记者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并没有享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对发展中国家有五年过渡期的优惠,而是将司法程序一步到位地提到与国际知识产权相一致的水平,于是国内就存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是否过度的争议。

  张勤说,对上述争议他的看法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仅仅二十来年,因此有很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都不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他们适应国际规则和国内有关的法律,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中国经济要发展,必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必要的环境。所以,中国政府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国内自主创新和大型企业的发展。

  不存在盗版更加严重问题

  有记者问:“一位美国官员去年8月份访问中国以后,最近又来中国访问。他提到中国的知识产权违法活动更加严重,而且有蔓延的趋势,对这一点您如何评论?”对此,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明确反驳道:“我想任何一个承认现实的人,都应该承认中国政府近年来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取得的成就。”

  王自强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也是不客观的。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是我们取得的成绩应该说是巨大的。

  他举例说,2003年,我国的软件产业产值是1600亿,2004年是2200亿,比上年增长了40.8%。如此快速的增长,当然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快有关系,可关键的一个问题,还是在于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他说,希望能正确地看待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张勤说,现在我们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些外商企业抱怨自己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保护,但当我们认真对待时,他们却提不出有效的证据,使得我们无从保护。他说,我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可能并不像舆论上渲染的那么严重。因为我们经常遇到外商到我们这里来抱怨出现侵权事件,但是一问,并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却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

  (本报北京4月2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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