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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伤残等级套改及换证 旧证7月1日起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1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凯、通讯员詹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市为全市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套改伤残等级及更换新式证件。目前,各区县已完成1789名残疾军人套改换证的有关填报工作,待送省批准后,于6月底前将新证发给残疾人员本人。7月1日起,旧证将停止使用。

  据介绍,新旧残疾等级对应关系为: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二等甲级套改五
级,二等乙级套改六级,三等甲级套改七级,三等乙级套改八级。伤残证换发工作关系伤残抚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涉及全市所有残疾军人的档案资料管理、审核和数据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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