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 严惩医疗机构出租科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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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23 新华网 | ||||||||
本报讯(记者/沈昀)今后,非法的“游医”将受到严惩!昨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实施,由此拉开了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序幕。 《方案》提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
据透露,今后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假医生、医疗机构出租及承包科室的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群众发现非法行医可以拨打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的举报电话:010-84023775(卫生),010-62046622-2531(计生)。(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