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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几万垃圾费 市容局与两知名企业闹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26 桂龙新闻网

  因为几万元的“垃圾费”,南京市市容管理局和两家知名企业“海尔曼斯”、中信银行发生了矛盾。由于这两家企业拒不缴纳垃圾费,市容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天,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就这两起行政非诉案件举行了听证。在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中引入听证制度,是江苏今年刚刚开始实行的新举措。

  为垃

  圾费举行听证

  昨天上午9点,法官宣布听证开始,市容局方面宣读了“申请执行书”。据该局称,从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海尔曼斯一直拖欠应缴城镇垃圾处理费,虽然多次催要,但是对方既不缴费,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因此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海尔曼斯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53760元和3‰的滞纳金。

  海尔曼斯方立即指出:“你们在申请执行书上写的被申请执行人名称是‘南京海尔曼斯服饰集团公司’,而我们公司早在几年前名称就改成了‘南京海尔曼斯集团有限公司’,你们连名称都没搞清楚,还怎么收费?”对于市容局催缴的费用,该公司人士说:“收垃圾费应该是上门收费,但是这几年,我们公司没有被上门收费过,也没有接到市容局的书面缴费通知。”

  在承认的确将对方名称写错后,市容局方说,上门收费只是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四种收取形式之一,而按规定,企业缴纳此种费用无须市容局上门,应自觉履行。

  上午10点半,在听取了双方的全部意见后,法官敲响了法槌,宣布听证结束,将于近日作出裁决。

  下午2点半,市容局的两位代理人没有挪动位子,坐在他们对面的换成了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的两位代理人。一笔71264元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南京中信银行究竟该不该缴,双方为此展开了辩论。两个小时后听证结束。

  听证赢得叫好声

  “我非常赞成实行听证制度!”海尔曼斯的代理人告诉记者,“以往这类非诉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查看双方在文字上的意见后,就可以作出裁决;而现在我们有了到法庭上来说话的机会,这会让我们觉得更加透明。”

  同样,市容局也对听证制度表示出好感。“行政执法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强制执行如果遭遇抵触,社会效果并不好,听证制度的实施,给行政机关和公民或者法人一个对话的机会,这对双方情绪的对立会有所缓解。”

  玄武法院行政庭庭长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30日内对行政主体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但对审查的形式未作具体界定。2001年开始,江苏省作出了将“听证”引入非诉行政案件的初始审查程序之中的尝试,去年年底,省法院作出了《关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审查若干问题之规定》,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的这个规定将“听证”作为一套完整的制度确定下来。

  作为一名从事行政案件多年的法官,他认为,这个制度的实施至少有四点好处。“一是规范了法院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程序;二是让法院的审查过程透明、公开、公正;三是这种有着监督作用的听证,会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四是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促进公民和法人依法履行应尽的法定义务。”

  来源:

  新华网 责编:实习编辑王烨 作者: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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