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托运被损坏机场仅赔300元 乘客质疑赔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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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37 桂龙新闻网 | ||||||||
好好的一个行李箱,在托运过程中被摔坏了,却得不到合理的赔偿。乘客认为机场制定的托运行李的赔偿标准不能自圆其说。 4月20日下午5时许,东北商人孙先生一行人乘坐南方航空公司从北京飞往南宁的航班到达南宁吴圩机场。在领取托运的行李时发现新买的行李箱坏了,就找到机场服务部,对方称按照相关条款,每公斤赔偿50元,6公斤的行李箱最多只能赔300元。
孙先生对此表示不理解,因为机票上的“乘客须知”一栏里写得很清楚,赔偿是按行李实际托运重量计算的,他的行李是11.5公斤,怎么只能得到300元?480元买的新皮箱,坐了趟飞机就贬值成300元了?孙先生认为,既然机场已经公开定出了标准,就应该负起责任来。 机场运输服务部的覃先生解释说,实际上,孙先生的行李只是外包装受到了损坏,里面的物品安然无恙。赔偿条款上确实写明是按照实际托运重量算,并没有细化到外包装和内部物品分开赔偿的程度。尽管如此,但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目前损坏的只是行李的外包装,按照常理来说,应该只按外包装的重量计算,机场方面也一直都是这样处理的。相关的规定确实存在一些没有顾及到的细节,因此目前只能按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 来源: 南国早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张若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