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马咬人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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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1:5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昨天上午9时整,“河马咬人案”在市一中院西中法庭正式二审开庭。死者刘淑兰的姐姐刘淑芬和代理律师当庭向法官提出了新的证据:北京市园林局人事处32年前出具的写有“等国家有政策时再按政策办理”的一张便笺。 昨天在法庭上,刘淑芬共提交了5份新证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张市园林局人事处的便笺。便笺上写着:“关于刘淑兰因公死亡,其母张钰珍无工作,抚恤待遇前已答应,待国家
刘淑芬认为,虽然是一张便笺,但能证明当年园林局曾做出过承诺。“等国家有政策时再按政策办理”。 刘淑芬向法官解释说,既然园林局曾做过承诺,就说明承诺事实存在。事实上,北京动物园分别于1998年、2002年、2003年以困难补助的名义向上诉人分别作了3次补偿。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当从2003年开始计算,因此本案并没有过诉讼时效。 而对于刘淑芬提出的新证据,动物园方面表示,曾找过当年园林局人事处的工作人员核实,但大家均否认写过便笺。而已去世的工作人员的笔迹与便笺上的字样也不相符。动物园的代理人仍坚持认为,赔偿事宜早已解决,不承认“等有政策再处理”的承诺。 一张小小的便笺,能否成为扭转案件的关键?法院昨天没有当庭进行宣判。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