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6年竟无效诉诸法律 300农民工讨回工资12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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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2:17 云南日报 | ||||||||
4月20日,四川省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十一工程队队长彭某代表300多名农民工,从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局长李福喜手中接过了被拖欠8年之久的129万元血汗钱。 1997年5月,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为中铁二局五处玉溪至元江公路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中铁二局五处却没有将工程款全部付清。多年催款无效后,2003年11月,该公司将中铁二局五处告上了法庭。玉溪市中院审理后作出了生效判决,但欠款仍未追回。省高院
今年3月29日,也就是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拿到省高院下发的执行指定函后的第二天,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采取了迂回战术,没有直接找被执行人中铁二局五处,而是找到了同样拖欠中铁二局五处工程款的云南玉元公路修建指挥部,劝说公路指挥部将拖欠款从中铁二局五处名下扣下,然后发还给三台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玉元公路修建指挥部财务处将129万元划拨到了铁路运输法院的账户上,在短短24小时内就圆满地执行了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8年之久的案件。 昆明铁路法院经过回访得知,被执行单位中铁二局五处对执行过程并无异议。4月20日,铁路运输法院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款129万元交到了彭某手中。彭某欣慰地说:“在我工程队干活的民工大多数是乡里乡亲,他们因为还不起为打工所借的钱,已3年没敢回家过年了。今天,我总算对他们有了一个交代。” 马永鸿 郭薇娜 柏立诚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