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女子借做保姆骗钱财 获有期徒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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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2:3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陈某做梦也没有想到,甜蜜相处在一起的女朋友余某只是为了钱,直到去年7月底余某携款而逃,他才明白其目的是骗钱。昨日,福州晋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37岁的余某,通过新店一保姆介绍所介绍到50多岁的陈某家做保姆。双方住在一起几个月后,感情日渐深厚。很快,两人确立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开始同居。去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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