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确实打人 赵薇没有责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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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6:4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尽管赵薇司机吴某的律师当初在法庭上就是不肯承认打人一事,但昨天下午,朝阳法院还是根据充足的证据认定“吴某打人一事成立”,判令吴某向邹雪赔偿医药费2146.6元、精神抚慰金1000元。同时,因原告举证不足,赵薇本人的责任未被法院追究。 案件宣判后,邹雪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原告方还未最终决定是否上诉。而吴某的律师则坚持认为“吴某确实没有打人”,法院认定吴某打人一事证据不足,是否上诉也将和吴某商量后再决定。对这个结果,只有赵薇的律师表示“很满意”。 法院以“举证不足”为由开脱了赵薇的责任,那么,究竟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确认指使他人打人者的责任呢? 今天上午,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仁告诉记者,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一是确认打人者与指使者存在雇佣关系;二是需要调取到打人者承认自己被人指使的证言。如果打人者不肯承认这点,也可以调取可以证实打人者在作伪证的相关证据;最后,要调取到打人者与受害人毫无瓜葛,没有为个人利益殴打他人的动机和目的。” 去年7月28日晚,已怀孕8个月的邹雪和朋友在三里屯北街某餐厅为丈夫举行生日晚会时与赵薇偶遇。当晚10时,赵薇的司机吴某带领20多人闯进邹雪所在包间对其进行殴打致伤。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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