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外贸局原局长邱德昌贪污受贿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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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17:1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合肥4月22日电(郁娟、石放)安徽省滁州市中级法院近日一审宣判邱德昌受贿、贪污一案,邱德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没收被告人邱德昌犯罪所得25万多元,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邱德昌在担任滁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滁州市对外贸
法院认为,邱德昌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邱德昌案发后退清全部赃款,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