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及时出具《死亡证明》 医院埋单2.4万存尸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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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1:3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彭信琼)王先生的父亲去世后,尸体在医院存放了一年半,存尸费高达2.4万元。医院将王先生告上法庭,索要存尸费。 近日,海淀法院判决由医院对存尸费埋单。法院认为,由于北京铁路总医院没有及时给王先生的父亲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才导致尸体在医院存放了一年半。
2003年6月20日,王先生的父亲因病住进北京铁路总医院,4天后医治无效死亡。之后医院要求王先生办理结算手续。王先生认为,他父亲死亡系该医院医疗事故所造成,不同意办理结算。由于医院与死者家属发生纠纷,尸体在医院存放了一年半未能火化,产生了高达2.4万元的存尸费。铁路总医院遂起诉王先生,索要这笔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