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三企业收到首张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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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7:07 深圳商报 | ||||||||
违法拒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 宝安三企业收到首张罚单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通讯员李邵平张敏敬郭喜忠)西乡街道的深圳市华中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祥艺馨实业有限公司、恒业印刷(深圳)有限公司,经多次电话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统计机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通讯员李邵平张敏敬郭喜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