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吊针竟要交座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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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7:07 深圳商报 | ||||||||
打吊针竟要交座位费 物价部门指对非急诊病人如此收费不合理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实习生万丽)在医院打吊针要交27元的座位租用费?4月18日,读者蓝先生打来热线电话,称他在“凤×社康服务中心”打吊针时,3天居然要
患者:打吊针要交座位费? 蓝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他到“凤×社康服务中心”内科就诊。医生为他开了3天的吊针,交费时发现多出了27元的急诊留观床位费。蓝先生认为自己是坐在椅子上打的吊针,并没有租用床位;而且感冒也不需要急诊留院观察,不应出急诊留观床位费用。收费员跟蓝先生解释说,患者打吊针坐的凳子要交租金,每打一次吊针收4元,打完后需要观察5分钟,要收5元的观察费。蓝先生一共打3次吊针,要收27元。据蓝先生介绍,这个服务中心是罗湖区中医院设立的。 社康中心:按规定合理收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凤×社康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是严格按照《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收费的。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门诊收费说明的第12条中,规定了租用躺椅或是座椅要收取4元出租费,13条则规定病情观察每天5元。“在这里5分钟的观察也是按一天来算;座椅租用费,每家医院都要收取,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至于收据上为什么写“急诊留观床位费”,是因为“发票上只有这个项目。” 随后,记者采访了罗湖区中医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医院从来没有收取过门诊病人的座椅租用费和打完吊针后的观察费。对于“凤×社康服务中心”的这项收费,他们认为收得并不合理。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会认真调查这件事,若情况属实将退还患者多交的费用。 物价部门:此项收费违规 昨日,记者向罗湖区物价局咨询具体规定。一位负责医疗收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中,的确有关于座位租用费的规定,但是这项费用只是针对急诊病人,并不包括门诊病人。这位工作人员说,蓝先生可以拨打物价局的投诉电话12358,物价部门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请报料人蓝先生前来领取报料奖100元)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颜家梁实习生万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