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处置渣土最高可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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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8:41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杨诚刚 记者 曾浩)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最高可被罚10万元,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记者昨天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了解到,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建设部13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对无证运输渣土、擅自处置渣土的罚款额度大幅提高。 该法令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
此外,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该法令规定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