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拆违“有程序”业主表示“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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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09:12 扬子晚报 | ||||||||
本报日前刊出《违建挡探头没人管得了》一文,反映南京栖霞区枫桥雅筑小区一些拆迁户私自锯栏杆,搭建违章小屋,导致小区一角的红外线探头被挡住,小区监视屏无法正常显示一事。最近,本报记者电话联系该小区物管公司陈经理,询问违章建筑是否拆除事宜。陈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不仅已建成的违建房未被拆除,而且小区内又出现了新的违建房。他说,物业公司很想做好服务工作,但苦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违建房不断建筑。小区内现有的100户商品房住户一直对此叫屈。其中有20户业主代表18日又聚集到物管公
为此,记者向栖霞区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咨询。那里一位陈女士表示,他们接到枫桥雅筑小区的反映后,就做了相关工作。但由于查处违章建筑需要一定程序,因而不能立即解 除业主们的担忧。陈女士说,他们首先要到小区现场做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统计违章建筑面积、违章户姓名等情况,然后报区市容局审批,再交由区政府进一步审批,由区政府开会研究决定是否要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目前,他们对枫桥雅筑的违建查处已进行到上报区市容局这一阶段,具体多长时间能处理结束尚且不知。随即,记者致电栖霞区市容局市容科。该科张科长告诉记者,关于违章建筑的情况有多种,枫桥雅筑小区出现违建房,物管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物管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及时制止违建行为,物管公司尽管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有管理权,应当把物管人员的管理权充分利用起来。枫桥雅筑小区的违建房必拆无疑,但市容部门将实行人性化执法,给违建户一定的自拆时间,如果依然不拆,市容部门会将此情况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开办公会议讨论是否强制拆除。一旦批准,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强拆,目前此工作正在协调和处理之中。月花 幼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