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五一”放假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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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1:01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将我市2005年“五一”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休息时间。 三、“五一”期间,驻石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按规定升挂国旗。 四、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