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同乡强索“赔偿”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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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1:05 云南日报 | ||||||||
本是同乡,理应互相帮助,可湖南人胡某却总是老乡害老乡。在两次侵犯做生意的同乡张云及其家人人身财产安全而入狱11年后,胡某再次敲诈勒索张云12万元“入狱赔偿费”,结果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 出狱绑匪狂敲12万
“张老板,还记得我吗?你害我坐了6年牢,现在我终于出狱了,按每年2万元算,你必须赔偿我12万元,否则你和你家人都别想过上好日子。”今年3月初的一天,昆明永丰家电城做生意的张云(化名)突然接到一个敲诈电话。 “又是他。”张云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原来,给他打电话的正是湖南同乡胡某,曾于1997年因伙同他人绑架张云儿子未遂,被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胡某的电话像幽灵一样时时骚扰着张云。每次通话,胡某均以张云家人的安全做要挟。为了尽快摆脱胡某纠缠,4月18日下午,在中间人的交涉下,胡某同意将“赔偿金”降至42000元,并约定第二天交钱。 商店内抓获敲诈人 考虑到胡某绝对不会拿钱了事,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张云于4月18日向西山公安分局前卫派出所报了案。 4月19日中午,约定交钱前一小时,数名便衣提前赶往永丰家电城张云的店铺,在外围布下罗网。 下午3时许,胡某与中间人来到店里。“你先写下一份保证,拿到钱后就离开昆明。这样我才能把钱给你。”在胡某写好书面保证后,张云将用报纸包好的42000元钱交给了胡某。就在这时,民警突然现身,得意洋洋的胡某被当即拿下。 两次犯案入狱11年 据犯罪嫌疑人胡某交代,因其对张云及其家人实施犯罪,13年来已先后两次入狱,共获刑11年。 早在1992年,23岁的胡某便与同伙对几名在北站做生意的老乡进行敲诈和抢劫。第一次抢劫张云,案发后胡某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可是胡某并不甘心,刚刚出狱不久又伙同他人绑架张云的儿子未遂,这次他被判了6年。出狱后,屡教不改的胡某在取得张云的电话号码后,以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相威胁,试图从老乡这里诈点钱用,没想到却因此再次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现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刑拘。 张慧敏 姜玮玮(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