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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参与食品监管 省编制委员会明确界定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13: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4月22日讯

  (记者 吕一男通讯员苏桂玉)过去,由于食品质量监管部门“婆婆”多,出现了职责交错、重复监管的问题,从今天开始,这一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记者今天从淄博市质监部门获悉,由山东省编制委员会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正式向社会公布,对农业、卫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的食品质量
监管职责作出明确分工。

  据了解,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各部门在监管时信息资源共享,质监部门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和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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