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千亩农田建公园 国家紧急制止村委会仍讨租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20:40 新华网 | ||||||||
原打算以300万元价格出租上千亩土地,却被国务院通知喊停。但延庆县某村村委会仍诉至法院,要求承租方支付近200万元租金。近日,延庆法院调解了此案。 2003年4月6日,永宁镇某村村委会与北京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将本村的1015.45亩土地,出租给对方盖生态公园。同年,房地产公司向村委会支付了其中557.09亩土地的5年租金,共计111.4万余元。
去年3月20日,由于国务院发布了“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房地产公司利用农田建设生态公园的项目意识未被办理审批手续,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后该公司找到村委会希望解除合同,被拒绝。随后村委会诉至延庆法院,要求履行合同,要承租方支付租金197万余元。 为了在春耕前解决问题,延庆法院法官多次组织原被告协商,后原告在签订和解协议后主动撤案。(付中)(来源:法制晚报) | ||||||||